一测中心工会“三重一大”议事规则
发布源: 发布时间:2023-04-04 16:06:56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(以下简称一测中心)工会议事决策行为,提高一测中心工会决策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水平。根据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科技工会关于“三重一大”决策要求,结合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第二条 指导思想:按照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明确一测中心工会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内容清单和决策范围,决策程序,实现依法决策,民主决策,科学决策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1.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,民主集中,会议决定,重大决策需要充分协商。
2.依法决策原则。遵循天津市总工会和科技工会相关规定,合法合规,科学决策。
第三章 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内容清单
第四条 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是指:重大决策事项、重要人事安排事项、重大项目、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。
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内容清单: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重要指示精神等。
2、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》和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》等。
3、向上级工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、报告。
4、工会重要工作制度的建立、修订和废止。
5、工会换届、基层分工会的调整等。
6、工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等。
7、工会经费年度财务预算与重大调整。
8、年度职代会及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9、向上级推荐表彰的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候选人。
10、涉及会员会籍、会费和工会经费事宜。
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内容清单:
1、提名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、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。
2、批复分工会组长候选人事宜。
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内容清单:
1、工会开展的各类大型活动、扶贫等事宜。
2、工会固定资产购置、报废、核销等事宜。
3、其他需讨论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事宜。
第八条 资金运作事项内容清单:
1、工会经费预算内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。
2、其他需讨论决策的资金运作。
第四章 会议组织
第九条 全委会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召集、主持,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。因工作需要其他有关人员列席,由会议主持人确定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,应在会议召开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。会议议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参会人员通报,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会议议题。
第十条 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由会议主持人确定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,表决结果当场宣布,形成会议纪要。
第十一条 对需要及时决策的事项,可以通过微信或电话形式征求意见进行决策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一测中心工会制定并负责解释。自下发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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